公公被儿媳误伤被告上法庭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7 03:27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11:46
公公被儿媳误伤,儿媳被告上法庭,因为属于家庭内部矛盾,法院一般会进行调解。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11:49
那就在法庭上见吧。如果有什么误会的话,可以找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