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7 01:5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06:36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承担着制定并执行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相关法规、政策的重要职责。其主要工作包括:
1. 制定并监督实施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对全区的新闻出版活动进行宏观调控和检查。
2. 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对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单位进行总量、结构和布局规划,推动出版领域的改革。
3. 负责审核各类出版机构的设立、变更,以及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相关审批或备案工作。
4. 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手机书刊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确保内容合规。
5. 监管全区出版活动,打击违规出版物和重大违法行为,监管民办机构的出版活动。
6. 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确保出版物内容符合规定。
7. 负责涉及重要文件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以及古籍整理出版的规划。
8. 执行国家出版物市场调控政策,监管市场经营活动,打击非法出版物和活动。
9. 制定并实施“扫黄打非”计划,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活动,协调执法工作。
10. 管理记者证发放,监管报刊社和通讯社的分支机构及记者站,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11. 对全区印刷业进行监管,保护知识产权,处理著作权侵权案件。
12. 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进口贸易,推动出版物的国际交流与出口。
13. 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设立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版权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06:32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承担着制定并执行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相关法规、政策的重要职责。其主要工作包括:
1. 制定并监督实施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对全区的新闻出版活动进行宏观调控和检查。
2. 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对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单位进行总量、结构和布局规划,推动出版领域的改革。
3. 负责审核各类出版机构的设立、变更,以及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相关审批或备案工作。
4. 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手机书刊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确保内容合规。
5. 监管全区出版活动,打击违规出版物和重大违法行为,监管民办机构的出版活动。
6. 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确保出版物内容符合规定。
7. 负责涉及重要文件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以及古籍整理出版的规划。
8. 执行国家出版物市场调控政策,监管市场经营活动,打击非法出版物和活动。
9. 制定并实施“扫黄打非”计划,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活动,协调执法工作。
10. 管理记者证发放,监管报刊社和通讯社的分支机构及记者站,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11. 对全区印刷业进行监管,保护知识产权,处理著作权侵权案件。
12. 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进口贸易,推动出版物的国际交流与出口。
13. 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设立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版权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