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后的债务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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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7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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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2 06:47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后的债务由公司承担,但若是在个人独资类型的公司设立之后,该独资设立人实施了侵害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的行为时,此时公司的现有资产若是不足以偿还所有的债务,那么设立者是需要承担连带的责任的。
一、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后的债务由谁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后的债务由公司承担,首先,如果个人经营的公司如果因为某种原因而不能经营下去而所导致的产生巨大的债务的时候,那么这个时候其个人资产发生了债务问题其风险即债务全部都要由投资人来承担,那么很多人就会问了,公司能否进行消债呢?首先如果要求公司进行消债那么前提就是,这个债务必须是你们所共有的,只有你们共享债权才能互享债务问题,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不是则不能,而且如果债务相当庞大的话公司周转资金不够用的话,则需要投资人拿个人的财产去还清债务。并且如果投资人在与其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签下了其家庭财产也是属于个人所有财产并且作为公司财产的条约的时候,当发生了债务不能还清的时候,个人资产也不够的情况下则需要用家庭财产来充当个人财产来还清债务亏损。如果投资人不愿用家庭财产来还清债务,这个时候则可以向法院进行上述。
其次,如果走法律程序,那么个人独资债务的诉讼体是谁呢?当一个个人资产的公司发生了债务问题很多人在拿不回债务资金的时候会去选择上法庭诉讼。但是人们往往去诉讼的对象是该公司领导人,其实这样的诉讼是无效的,按照中国法律民事诉讼法,当发生个人独资债务这种情况的时候呢。我们诉讼的对象应该是对其该公司,而不是针对某个人,我们应该将其公司作为原告或者被告。那么问题来了,很多投资人认为将其该公司解散,或者转让给其他人,那么债务就能免除或者推给其他人。有这种说法吗?其实没有的,不论该贵公司是其解散还是转让,你的债务都由你自己去还清并不会因此而免除,所以如果抱有这种思想的人,请你们放弃挣扎吧。
最后经营者一定要特别注意其资金问题,如果有其债务一定要尽快解决。同时债主在知道了个人独资债务能否由公司抵消并且其诉讼对象的时候一定要合理解决其问题。
二、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文所称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我国目前没有无限责任公司或两合公司(个人独自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虽然承担无限责任,但不能称公司),注册资本也采用实收资本制,即公司注册资本必须一次实际到位(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允许注册资金分批到位),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所负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有前提的,即只有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全部实际到位,且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才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在设立之后,若是导致了破产,虽然有时会出现公司的资产并不能全部丶偿还债权人债务的情形,但只要公司的设立者以及股东,在公司设立之后,并没有实施任何的侵害公司财产的行为,此时也是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