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7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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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8 03:28
乙类报销比例一般占六七成左右。
有些费用属于其它类,大部分也是自费的如病房的附加费用。乙类不可能全部掏钱的,你再看看吧。那么就是说100元钱的药费你只需要出30或者40元,剩下的70元或者60元是报销费用,在医院结账出院的时候自动报销。
如果不住院,不仅仅乙类药品不能报销,就是甲类药品也不能报销,门诊用药如果卡上的钱用完了,就只有自己给自己报销了。
具体细节可以登录当地社保局、卫生局的网站,或亲自到社保局、卫生局去,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和问题的了解与咨询。那里的回复应该是最权威、最全面、最准确的。
扩展资料:
医疗保险:
首先,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的差别,报销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也有不同
一般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这就是起付线的不同。
1、参保职工出差、探亲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只报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外地急诊费用,非急诊原因住院,所有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2、参保职工在外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按长期住外地人员性质报销医药费。
3、长期住外地人员应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二所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镇江市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
4、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就诊一次,急性药量在3日以内,慢性病药量在10日以内,结核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可延长到30日量),超过上述标准,药费不予报销。
5、长期住外地职工转诊、需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属地原则逐级转诊,转诊医院属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特约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1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费用,其它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2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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