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7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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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3 22:49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取保候审措施的被应用对象须符合以下几个必要条件:第一,有可能会被判以管制、拘役或者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第二,虽然有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如果采取暂时释放来保证安全性并且不会引发社会危害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第三,指那些身患严重疾病而无法自理生活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只要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并确保其安全,就可以实施取保候审;第四,在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是案件仍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这些都是取保候审措施得以实施的先决条件,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将无法采用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