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7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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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3:32
很多人在借钱的时候都是一副非常可怜的样子,请求别人能够帮自己一把,把钱借给自己,但是等钱到手以后他们就会又换了一副嘴脸,不管别人怎么样去讨要这笔钱,他们都不愿意去归还。江苏的一个男子张某在落难的时候找自己的朋友借了400块钱,但是现在他依然是特别的落魄,没有钱去还账,并且也不想还这400块钱,于是他便产生了一个非常恶毒的想法。他想着假如自己的朋友陈某不在这个世上了,那么他就不用还钱了,产生了这个想法之后张某很快就行动了。
张某趁着月黑风高没有人注意到他的时候举着一个火把,悄悄地来到了陈某的家门口放了一把大火。当时陈某一家人还正在熟睡当中呢,这个时候陈某突然间闻到了一股什么东西烧焦了的味道,陈某连忙起来,这时候他意识到一定是因为外面着火了。于是陈某立马把自己的家人全部都叫醒,想要从房子当中逃出去,然而在到了门口的时候,他却发现大门怎么也打不开了。原来门外面居然被人上了锁,简直就是太恐怖了,陈某立马拨打了报警电话,警察赶到以后才解救了陈某一家人。
看到张某的做法,真的是让人感觉到太丧心病狂了,为了400元钱他竟然想要人性命。现在张某不仅要偿还那400元钱,而且还要赔偿陈某一家人的精神损失费用,不仅如此张某还很有可能要面对上10年的牢狱之灾。张某的做法的确是太不应该了,自己借的钱,不管怎么样也应该去还清,如果两个人真的是朋友的话,他完全可以去向陈某说明情况。相信陈某也不会那么不近人情的,宽限还款日期之后,张某只要是随便找一份工作,就能够很容易地把这400块钱还给陈某了。
只能说明张某是心肠歹毒,也许他与陈某早已经有了很深的积怨,也想要借此机会来结束陈某的性命。但是在法律的面前,任何人犯了罪都别想要逃脱,无论是债主还是欠债的人都不要去因为一些经济上面的纠纷去做出极端的举动,那样真的是很不值得的。面对那些欠钱不还的人,我们完全可以去法院状告他们,而欠别人钱的人也不要妄想着能够抹掉这笔欠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3:35
我认为是不值得的,违法会对你个人以后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讨债要用合法的手段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3:36
以违法的方式来讨债,是一种非常愚蠢,害人害己的行为。这种违法讨债的方式不仅讨不了欠款,而且还有因此受到法律制裁。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3:36
不值得。因为这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做法,最终还是伤害了自己的利益,该男子很有可能因为纵火罪而入狱。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3:38
不值得,点燃住宅都可以构成犯罪了,就为了400块钱不值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