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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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7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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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9 07:46
个人信息的界定及保护标准
个人信息,《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定义为以电子或他形式记录,能识别特定个人的各类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生物识别、住址、电话、邮箱、健康数据等。敏感个人信息涵盖生物识别、宗教信仰、金融账户等,以及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GB/T35273-2020标准进一步列举了姓名、身份证件、生物识别信息、通信记录等具体细节。
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包括:商店未经同意收集人脸信息被罚、出租微信账号的风险、非法买卖微信号的刑事责任、过度安装监控侵犯隐私、新闻报道不当使用个人信息以及行政机关对违法信息的公示边界。例如,未经消费者同意的面部信息采集、个人隐私信息的出租和贩卖,以及公共区域监控可能侵犯邻居隐私权。
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了保护和个人责任的框架,如《民法典》规定处理个人信息需合法、合理,并强调了信息处理者的安全责任;《个人信息保护法》则赋予个人对个人信息处理的知情权和限制权,对侵犯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网络安全法》强调网络运营者的数据收集和使用必须合法,消费者有权要求删除或更正错误信息。
在具体应用中,如物业服务采用人脸识别需尊重业主选择,信息处理者不得无期限、不可撤销地获取和处理人脸信息,同时,《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设置了刑事处罚,包括向他人出售、提供个人信息,以及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