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7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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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7:16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成都市民谭先生的侄儿在食用双汇“Q趣儿”火腿肠后,出现上吐下泻症状,随后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购买火腿肠的超市中,谭先生、售货员及双汇业务员在同种类包装完整的火腿肠中均发现了发臭问题。这些火腿肠生产日期为今年5月,保质期为90天,距离过期大约还有20多天时间。
受双汇成都地区负责人的委托,其供货商表示愿意赔付两万元,但前提是谭先生不要在媒体上曝光。然而,当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刘金涛飞赴成都后,事件却出现波折。刘金涛认为,谭先生最初索赔6万元,是一种敲诈式的索赔。对此,谭先生回应称,“如果我是在敲诈,为何会选择报警并通知媒体?”
以上事件引发了公众对火腿肠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关注。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食品时,应该注重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是否有异常情况,以确保食品安全。同时,企业在面对消费者投诉时,应采取积极的态度解决问题,而不能通过恐吓或拖延等手段来应对。通过有效沟通和解决消费者的问题,企业可以维护自身形象,建立良好的消费者关系。
2011年8月4日,双汇火腿肠又曝质量问题,其所产的“Q趣儿”火腿肠被曝未过期即发臭,导致一名成都14岁少年食用后上吐下泻,入院治疗。尽管在“瘦肉精”事件后,双汇誓言将系统化的保障食品安全,但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其各种不大不小的质量问题仍频见报端,虽然不排除有经销环节方面的原因,但双汇在生产过程中,有没有真正做到其承诺的严把质量关,值得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