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上诉,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再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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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7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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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3 22:55
在案件诉讼中,有的当事人虽认为一审判决存在错误,自己不服一审判决,但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未提起上诉,亦未提供客观原因使其不能上诉的合理理由,那么,他能否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呢?
上诉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撤销原判决、裁定的诉讼行为。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再审
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具有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时,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原审案件也称“本案”再次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一种特别救济程序。再审程序包含一整套启动、审查再审事由、原审案件再次审理的法定程序。这种程序是民事诉讼法中的一种独立的审判程序,既不是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经的审判程序,又不同于民事诉讼法中的一审程序、二审程序。
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确有错误,请求人民法院对案件再次审理并加以改判的诉讼行为。从司法实践来看,原裁判是否有错误主要通过当事人申请再审发现,法院通过对申请再审进行审查后判断是否应当提起再审。
未经上诉,当事人是否可以直接申请再审
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未提起上诉,亦未提供客观上导致其不能行使诉权的合理理由,其放弃法律规定的常规性救济途径,即应当承担该处分行为所致的失权后果。
当事人对一审裁判结果不满意,但是不依法提起上诉,而是待一审裁判结果生效后,直接申请再审。对这种情况,最高法院有相应裁判例认为,当事人的这种做法属于属于滥用申请再审诉权的情形,对其再审申请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当事人对于一审判决不服,一定要法定时间内进行上诉,这里要特别注意的,不能因为对方上诉后,自己就可以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