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5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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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11:08
江西省关于产假的规定是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了60天的产假,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的法定产假是98天,在江西,女职工一共可以享受到158天的产假,除此之外,《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还明确规定,妻子生产的话可以给予男方15天的护理假。一、江西产假国家规定的规定是什么?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三条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产假期间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产假期间公司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对于女职工来讲,最低能享受到98天的产假,同时也允许各地方政府部门适当的增加女职工的产假时间。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女职工还可以享受到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