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2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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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8:05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设有多个内设机构,各司其职,保障司法工作的有序进行。
首先,办公室扮演着重要角色,协助院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协调重大工作部署,负责文件起草、审核,以及与各方代表的联络工作,同时负责机关的财务、行政管理、保密、接待等事务。
政治处则主要负责全院的政治工作,包括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理论学习、党建工作,以及目标管理和退休干部的事务。
侦查监督科负责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立案监督,针对刑事犯罪,尤其是贪污贿赂、渎职案件。
公诉科则专注于刑事犯罪的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对法院刑事审判进行法律监督。
职务犯罪侦察局专门负责经济犯罪和渎职犯罪的侦查工作,如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案件。
监所检察科监督监狱和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处理虐待被监管人、私放等案件的侦查工作。
民事行政检察科监督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对错误判决提出抗诉。
控告申诉检察科处理控告、举报、申诉和刑事赔偿工作,受理各类申诉并进行案件办理。
职务犯罪预防科致力于职务犯罪的预防研究,提出预防措施和法制宣传。
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为检察工作提供法律支持,进行理论研究和法制建设的规划。
最后,监察科肩负着对全院干警纪律违规行为的查处职责,确保检察队伍的廉洁和公正。
1997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挂牌成立,长寿县人民检察院随之成立(现为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截至2012年,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有政治处、法律政策研究室、办公室、监察科、职务犯罪侦查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共11个部门;有正式在编干警81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72人,研究生以上14人,通过司法考试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