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1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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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1:00
在西周的分封制下,卿大夫采用了家臣制作为人事组织管理制度。家臣制中,卿大夫是最底层的管理阶层,以下为同一血统但无贵族身份的国人"士"。家臣与卿大夫之间呈现雇佣关系和臣仆性质,职位由卿大夫任命,可随时免除。家臣的食邑相当于后世官员的俸禄,两者均不可世袭。家臣制已具备了后世官僚制度的雏形。
战国时期,各国推行了中央集权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即郡县制。郡县制萌芽于春秋时期,秦、晋、楚等国将兼并来的土地和小国改设为县,由中央直接控制。春秋晚期,晋国又在新得到的边地设郡。最初,郡不如县,后来随着经济发展,郡升于县之上。郡县制的特点在于,郡县长官由国君直接任免,而非分封世袭。郡县以下的行政机构以乡里为基层单位,国君权力可一直延伸到底层。
战国时期,考核官员的主要形式为上计制。上计制的考核内容包括仓库存粮、垦田数、户口数、赋税数及社会治安等方面。每年年初,中央重要官员和地方长官将一年的预算字写在木卷上,呈报国君。国君将木卷一分为二,君执右,臣执左。年终时,由国君亲自考核。
综上所述,家臣制、郡县制及上计制是战国时期行政官职的重要内容。其中,家臣制提供了官僚制度的基础,郡县制则实现了中央集权的地方行政管理,上计制则为官员提供了有效的考核方式。这些制度对后世的行政管理产生了深远影响。
文散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年)置,为八郎之首(余七郎为通议、朝请、朝散、给事、承奉、儒林、文林),秩正六品上,炀帝时罢。唐为文官第十四阶,正六品上。宋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