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1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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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06:02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且在6个月实现就业的。
1、取消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批准认定制度,采取政府招投标模式,支持各类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竞标承担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2、培训应主要采取订单式、定向式、项目制等培训方式,强化培训备案、资金申请、过程监管、效果跟踪等环节管理,完善培训成果评价机制和培训补贴制度,进一步提升培训质量。
3、对培训合格的失业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培训成本、培训时长、市场需求和取得相关证书情况等确定。
4、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的标准再给予交通和生活费补贴,每期不超过2500元,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且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职业资格证书简介:
1、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
2、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的重要参考,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3、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
4、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