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2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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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8 15:20
信托公司对股权质押类产品的操作流程较为成熟,风控系统也较为完善。可研期的考核重点有全流动股优先、限售股解禁需在信托期限届满之前、融资主体的还款来源必须稳定等。在产品设计中,还要针对不同质地的股权设置不同质押率限制,并与融资方签署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相关法律公证,确保信托对质押股权拥有有条件的处分变现权利,以此作为融资方在信托到期时履行回购义务的担保。另外,鉴于股权属于动产,价值会随机波动而不好控制,因此该类信托通常会设置警戒线及止损线来进行风险控制:当质押股票的市值低于警戒线时,信托公司向融资方提示追加质押物或保证金;若期间股价触及止损线,则信托有权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从而处置质押股权。即便是有警戒线和止损线的设定,投资者仍要充分考核股权质押信托的安全性:在股权的资质选择上,当然以流动股为优,另外要注意股权的实际价值。对于未上市的股权,估值则主要参考市净率,则要充分考虑该企业未来在市场上的潜质以及盈利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