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5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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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9:45
解除全员的劳动合同主要有三种方式,一种是法定解除劳动合同,一种是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最后一种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出现法律上规定的情形,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关系。一、解除全员劳动合同的方法有什么?
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法定解除、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方式。
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辞职权: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②特别解除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③不可抗力解除权:因不能遇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客观事件,例如水灾、火灾、地震、火山爆发等自然事件,或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以及法律、政令的变化等等,导致合同继续履行已不可能而解除。
2.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3.协商解除。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第一种情况,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种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应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种情况,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最常见的解除劳动合同方法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劳动关系。除此之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公司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关系,也是劳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