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薇律师之电信网络诈骗罪刑事辩护庭审实录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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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5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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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4 20:15
近日,一场规模庞大的电信网络诈骗案在法庭上展开,100多名被告因涉嫌利用正规药厂生产的OTC药品进行欺诈,针对那些误以为药品不适用的受害者进行诱骗。在38名被告人中,37人表示认罪,而另一人尽管未签署具结书,但已承认了罪行。庭审现场,主审法官FG(姓名隐去)对于认罪认罚和自首的概念阐述存在混淆,他强调,不签署具结书并不等同于自首,并频繁打断律师的提问和质疑,展示了他的严格掌控力。
辩护团队抓住关键点,对金额认定的依赖于口供表示质疑,指出这缺乏客观证据。然而,FG反驳道,不应仅凭猜测他人认罪情况来判定。在此过程中,辩护律师有权申请调查令,以探寻更多证据。但值得注意的是,调查令在民事诉讼中适用,而在刑事诉讼中并非通行制度。FG指责我们未采取此手段,但法律赋予律师取证的权利,控方负有举证责任。
在举证质证环节,我们对快递证据的真实有效性提出了挑战,然而FG却将焦点集中在律师的调查责任上,这无疑是对公正审判的质疑。我们指出,FG在处理案件时过于偏颇,似乎更倾向于扮演控方的角色。尽管如此,我们律师团队始终保持专业,坚守法律的公正原则,相信真理和公平总会得到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