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5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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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1:56
2008年,中国*批准将羟亚胺列为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管制,但国内制贩、滥用*仍不断发展蔓延。
2012年8月29日,*批准将邻氯苯基环戊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监管总局发布《关于管制邻氯苯基环戊酮》的联合公告,公告自2012年9月15日起施行。公告规定:
(1)、凡生产、经营邻氯苯基环戊酮的,须按照规定向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经营许可证;
(2)、购买、运输邻氯苯基环戊酮的,须按照规定向省级*机关、设区的市级*机关申请购买许可证和运输许可证;
(3)、进出口邻氯苯基环戊酮的,须按照规定向国家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进口、出口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进口、出口活动,海关验核进出口许可证办理通关手续。
(4)、未取得许可的,不得擅自进行生产、经营、运输、购买和进出口活动。主管部门要对此类企业加强监督检查。
(5)、邻氯苯基环戊酮的海关商品编码是2914399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