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5 10:1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6 12:31
春节前,司机江先生驾驶着从朋友那里借来的轿车撞伤了行人王某。经交警调查认定机动车应负全责。江先生同意承担责任并在事故认定书上签了字。因王某伤势比较严重,医疗费高达5万余元。后来王某将江先生起诉至法院索赔16万元。经法院调解,江先生共计赔偿王某14万元。由于该车车主在某保险公司为该车投保1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江某要求保险公司给付10万元保险金,而保险公司以肇事司机不是被保险人为由拒绝赔偿保险金。江先生对保险公司拒绝赔偿10万元保险金感到十分困惑,给本报交通事故帮助热线打电话进行了咨询。律师观点保险公司应赔偿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孙勇律师表示,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保险金是没有道理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所以保险公司应该按照10万元的保险限额承担赔偿责任。孙勇律师提示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第三者责任险为强制险,该险种对车不对人,只要机动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就应按照保险限额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以肇事司机不是被保险人为由拒绝赔偿是没有道理的。因此,江先生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