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法律援助的情况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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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9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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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9 21:24
在以下情形中,人们有资格获得法律援助:
(1)经济困难,无法承担法律服务费用的人,包括盲、聋、哑和未成年人等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如果没有委托辩护律师,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2)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作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问题无法聘请辩护律师的,也有资格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特征包括:
1. 责任主体的明确性;
2. 工作的统一性;
3. 服务的无偿性;
4. 范围的广泛性;
5. 形式的丰富性;
6. 实施人员的多样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在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中,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