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案件巳达成调解协议和刑事谅解书,公安机关能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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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6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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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7 08:20
故意伤害造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机关立案,只有符合条件的才可以撤销,因此为刑事公诉案件,受害人是没有撤销的权利的,但*机关会作考虑;
根据刑事诉讼法,行为人与受害人和解,达成和解协议,是可以考虑从宽处罚的,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机关可以向人民*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可以向人民*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刑法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撤销案件,*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08:20
你好,这是可以的,让被伤害方去*机关审请撤销案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08:20
可以和*沟通撤销案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08:21
不能,撤了*属于违法。可以在*审查阶段,请求作不起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08:22
你好!根据规定,可以作为民事纠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