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19:16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2 12:17
据报道,8月23日,玉溪一旅馆因不落实旅客实名登记,被玉溪市*红塔分局罚款人民币10万元,宾馆前台值守人员也被罚款1千元。据悉,这是《反恐怖主义法》自去年元旦实施以来,玉溪*机关开出的首张旅馆业大额罚单。
据介绍,2017年3月31日和2017年7月14日,玉溪市*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在对辖区内部单位和行业场所检查时,发现辖区内一宾馆存在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问题。当时,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两次对该宾馆罚款200元,并下达整改通知书。
资料图
8月17日,民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宾馆依旧未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
23日,玉溪市*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该宾馆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处罚,并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0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2 12:18
上面回答不对。*门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第一款,对你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