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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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12:11
深圳市阳光下之家社会帮教服务中心的章程明确了该组织的宗旨与管理结构。
第一章总则中,该中心定名为深圳市阳光下之家,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由社会爱心人士和单位提供非国有资产支持,致力于对服刑、劳教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及其亲属进行社会帮教服务。其宗旨是遵守法律,组织志愿者开展帮教工作,帮助他们融入社会,预防犯罪,并推动相关法律完善。
第二章详细规定了举办者王金云的权利和出资情况,以及3万元的开办资金。中心的业务范围包括帮教工作、普法宣传、青少年预防犯罪以及劝导犯罪人员自首等。
第三章至第六章详细阐述了组织管理制度,包括理事会的组成、职权、会议规则,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和资格条件。财务管理严格,遵循会计制度,接受监督。
第七章至第九章涉及终止条件、资产处理和年度检查等,确保在结束时公正、透明地进行清算和资产分配。
本章程于2012年7月15日经理事会通过,并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阳光下之家刑释解教人员帮教中心(简称“阳光下之家”),是国内首个刑释解教人员帮教中心,也是国内最专业的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社会帮教志愿服务的NGO组织。中心由全国十大法制新闻人物、广东省十大新闻人物、北京2008年奥运火炬手王金云2003年9月创办。中心主要为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犯罪在逃人员、服刑人员、劳教学员、监管场所在押人员,以及他们的亲属提供社会帮教服务。多年来,凭借着出色的成绩,中心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