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12:3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23:17
一个老军人(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提问者:对于“一期士官因公得恶性肿瘤后,部队让退伍,家属应该怎么与部队交涉”的问题,首先请提问者深信我们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是人民的军队,对于所有的士兵、军官是负责的军队,也是充满战友情谊和对于不幸患病小战友同情和尽可能帮助的军队,在祖国、人民、社会日益尊重、优待的军人、退役军人的大社会环境下,“与部队交涉”并没有必要的;相信部队会极力予以负责、扶助不幸患病小战友的!
如果一定要“与部队交涉”的有两种方法:一、不幸患病小战友的亲属直接去部队探视,了解实际现实(是否评定因公残疾军人,患病康复情况等)后,对于不满和疑惑的问题,向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进行交涉(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是部队对军外接待的唯一部门);二、通过不幸患病小战友入伍地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部门,向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进行交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23:10
恶性肿瘤不是在部队因功而得的,是个人自身原因而得,这种情况建议不要跟部队交涉,听从部队安排就是了,不然你舍也得不到。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23:15
军人在部队生病退伍是正常的事。兵役法有明确规定,部队会主动和家属协商,达成协议,家属不必和部队交涉,政府会给你们一个正确而满意的答复!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23:14
部队会这样做么?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23:09
既然是因公得的肿瘤想必都留有一定的证据,再说了人民的部队爱人民,不会那么无情的即使让你退伍也会有一定的说道,实在不行的话还有军事法庭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