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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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06:26
教育伦理学作为伦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二十年间取得了显著的学术成就,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亟待改进的地方。为了在新的社会历史背景下推动其研究更上一层楼,教育伦理学必须强化自身的学科特色,拓展研究视角,使其设定的价值目标具有普适性,对各类教育者的道德提升都能提供明确的导向。此外,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具有良好道德素质的教育者追求更高的道德境界,也是提升教育伦理学效能的关键。
教育伦理学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维度:一是规范性层面,它通过伦理规范的构建,探寻如何通过教育实践实现道德善的途径;二是主体性层面,它强调通过伦理教育,挖掘教育者个体的道德潜力,探寻实现教育善的内在动力。这两个维度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教育伦理学的核心价值所在。
教育伦理学(Pädagogische Ethik)是一门由教育学与伦理学整合而成的学科。主要在探讨教师职业伦理相关的问题。最早可以追溯到十八世纪,瑞士教育家裴斯塔洛齐(Johann Heinrich Pestalozzi, 1746-1827)曾经在其所撰的《隐士的黄昏》(Die Abendstunde eines Einsiedlers)中,从基督宗教的观点,将人神关系与父子关系类比,以作为人际关系建构的基础,并且应用到教育关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