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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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19:57
为确保绍兴市珍贵树种的快速发展,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首要措施是财政支持。依据绍市委办发〔2010〕42号文件,自2010年起,市财政每年将拨出专项资金,用于珍贵树种的培育和发展。县(市、区)也将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配套政策,提供资金保障。
科技驱动是关键。政府将聚焦珍贵树种的良种培育、引进和推广,提高优良品种的比例。同时,将研究高效栽培技术与立体经营模式,以缩短生长周期,提升林地的产出效率和经济收益。珍贵树种的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也将被重视,以推动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发展机制的健全是保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权流转,为珍贵树种的发展创造更活跃的市场环境。金融机构被鼓励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拓宽投资渠道,农业信用担保机构则提供小额信贷的信用担保。珍贵树种还将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畴,以降低经营风险,鼓励更多主体参与保险保障。
明确工作职责是实施策略的重要部分。林业部门负责珍贵树种的整体规划与指导,确保幼苗供应及山区、平原和村庄的种植工作。建设、交通和水利部门分别负责城市、交通沿线和水体周边珍贵树种的种植。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和监管,而绿化委员会与共青团、工会等将联合推动珍贵树种进入社区、企业、学校,全面推动其普及和发展。
这些措施共同构建了绍兴市珍贵树种发展的坚实基础,旨在推动这一战略目标的高效实施。
为培育林业经济新的增长点,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根据绍兴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推进“森林绍兴”建设的意见》(绍市委发〔2010〕30号),2010年4月16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绍政办发〔2010〕53号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珍贵树种的意见》。该《意见》分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珍贵树种的重要意义、发展珍贵树种的目标、明确发展珍贵树种的工作重点、落实发展珍贵树种的保障措施4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