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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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0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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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7 14:17
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可以向劳动调节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调节不成的可以要求仲裁。但是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后,如果当事人对仲裁据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诉讼。但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是受到仲裁的判决书后的半个月之内提起。
一、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对劳动争议案件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进行了仲裁,并且依法作出了仲裁裁决书;
2、当事人对劳动争议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由此可见,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
三、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时效与仲裁时效的关系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的法律制度。仲裁时效是指具有诉讼权利能力的当事人,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而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
我国仲裁法规定, “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劳动法对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没有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就适用该规定的行使权利的法定期间。因此,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与仲裁时效是有联系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寓于仲裁时效之中。
对劳动仲裁案件如果要提起诉讼,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已经进行了劳动仲裁,且得到了仲裁书。此时对仲裁决定不服的可以起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一定要清楚仲裁时效是多久,最好是在法定的时效内起诉,这样能够保证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