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02:5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0:54
当涉及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的行为时,法律对于立案追诉的标准有明确的规定。首先,如果行为人通过欺诈手段获取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或保函,且数额达到一百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的,将被视为涉嫌犯罪,会被立案调查。
其次,即使诈骗数额未达到一百万元,但如果导致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遭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同样会被视为立案追诉的重要依据。
此外,即使诈骗金额和经济损失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如果行为人多次实施此类欺骗行为,也会被法律视为严重情节,有可能被立案处理。
最后,不论诈骗数额或损失如何,只要这种行为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了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后果,无论是否达到上述的量化标准,都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的立案条件。
总的来说,任何通过欺骗手段获取金融信贷服务,且对金融机构造成损失或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都可能触及法律的底线,引发刑事追诉。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由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