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成功后需要重新申请还是参加驳回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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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9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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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3 07:17
对于商标异议的处理,每一步都需要相应的规费支持。每一件商标异议申请,申请人需缴纳规费1000元,这是基础流程的费用。
在填写商标异议申请书时,具体信息如下:
被异议商标: 请提供具体的商标名称。
类别: 商标所属的类别。
初步审定号: 商标的申请编号。
初步审定公告期: 商标初审后的公告期限。
初步审定公告日期: 商标初审公告的具体日期。
被异议人名称: 提出异议的商标所有人名称。
被异议人地址: 被异议人的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被异议人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被异议人代理组织名称: 如有代理,需提供代理机构名称。
异议人信息同样重要:
异议人名称: 对商标提出异议的个人或组织。
异议人地址: 异议人的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异议人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的姓名。
电话(含地区号): 联系人的联系电话。
传真(含地区号): 如有,提供传真号码。
异议人代理组织名称: 如果有代理,同样需要填写代理机构。
异议成功后,若需要进一步行动,可以采取两种途径:
如果异议成立,您的商标将需要重新申请。这一步可能需要再次提交相关文件和费用。
或者,当您的商标被驳回时,可以参与驳回复审。在驳回复审期间,您需要详细阐述理由。值得注意的是,驳回复审的裁定时间与异议裁定时间相近,约为两年。如果异议成功,驳回复审的商标将直接进入公告和发证程序。
扩展资料
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