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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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6 06:58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基于法制原则,旨在将政府资金置于法制化、规范化管理中,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适应市场经济法制化建设的需求。目前,改革尚处于试验阶段,法律尚未正式出台,因此《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法规成为现阶段的主要依据,包括《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和银行清算办法等,确保资金支付在有序的体系中运作。
在法制和规范的基础上,便利原则强调的是操作的便捷性。改革目标是简化政府资金的拨付流程,减少流转环节,解决资金滞留和流转效率低的问题,使各部门、单位的用款更为方便快捷。
效益原则是改革的核心,通过集中支付,解决多环节拨付和多户头存款的问题,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资金挤占、转移和挪用。财政部门需加强对资金的统一调度和管理,降低划拨支付成本,确保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需要遵循积极稳妥和分步实施的原则。由于涉及多方利益,改革前需广泛调研和宣传,争取各方理解和支持,以减少改革阻力。在实施过程中,应先从简单易行的资金类别开始,逐步推进集中支付,同时进行试点并总结经验,不断优化完善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共同构成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拔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整个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