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破产法庭关于审理个人破产清算案件的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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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9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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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2 10:23
深圳破产法庭发布了关于审理个人破产清算案件的工作指引,旨在规范个人破产程序,防止滥用和欺诈行为。以下是主要内容概述:
1. 债务人申请破产需遵循诚信原则,如实申报个人及亲属财产信息,提供相关证明,确保清偿能力丧失且难以恢复。
2. 申请人需提交详细材料,包括诚信承诺书、破产清算申请书等,涵盖债务、财产、债务人责任等多方面情况。
3. 人民法院将严格审查申请,对于不符合条件或有欺诈行为的,将不予立案或中止清算程序。
4. 破产清算涉及债务的形成原因、财产申报等关键信息的核查,确保公平公正。
5. 破产程序中,债务人需遵守限制消费和义务履行,否则可能面临破产清算终止或考察期延长。
6. 通过债权人会议和公开透明的程序,确保债权人权益不受侵害,债务人考察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免除未清偿债务。
7. 法院将对债务人行为进行持续监督,发现欺诈或违规行为将采取相应措施,并公开相关结果。
总之,深圳破产法庭的工作指引为个人破产清算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旨在维护破产程序的公正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