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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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4 09:23
所谓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五保户”常见于我国的农村地区,这种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老人和儿童的一贯原则,是人道主义的具体体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法妞网友咨询:
我有两个爷爷!老大是所要说的五保户,老幺是我的亲爷爷!他以前是有亲生儿子的,但一直因为个人原因不认这个父亲,后经法院解除了父子关系,成了五保户。我爸爸就是他的亲侄子,平时我们家对他一直很好。吃,穿,劳动方面一直有我家扶持,偶遇疾病去世,村委会立即通知我们家,问我爸是否处理他的后事,处理的话就继承他所有财产,不处理村委会就自行处理,我爸说不处理,结果村委另找其他人员处理了他的后事,并继承了他所有财产,我现在就想不通,为什么村委会要找与他毫无任何关系的人员来继承呢?这个应该由村委会来处理的!他的财产应该是归村级,国家所有啦,为什么全部给了处理后事的那个人,我现在很想要回来这个财产,才能咽下这口气,请问懂法的人给予我帮助!
刘丹律师解答:
1、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从2006年3月1开始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新的《条例》删除了旧《条例》(1994年1月23日版)中关于“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归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规定;
2、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6条规定:“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也就说对五保户的遗产进行分割时首先要分隔出属于他人财产。也就是村民赞助借予的财产(不包含赠送);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刘丹律师补充:
农村“五保户”是指根据国务院2006年《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件》规定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五保户”一般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因此,由政府或集体组织给予其在吃、穿、住、医、葬方面一定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是一项社会保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五保户”与集体组织的供养照料有多种形式,有的签订了扶养协议,有的则直接依据相关政策对“五保户”进行各方面保障。对于“五保户”的遗产能否继承,1985年《继承法意见》第55条作了相应规定,基本处理原则是有抚养协议按照协议处理,如无扶养协议则允许继承人继承,但须扣回“五保”费用。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又作出了《关于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的批复》,规定农村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按照1994年国务院《农村五保工作供养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办理,即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归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有五保供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刘律师结语:2006年国务院《农村五保工作供养条例》修订时又删除了上述第十八条、第十条规定的内容。综合以上规定来看,目前对于农村“五保户”的遗产能否由其继承人继承这一问题,如果“五保户”与集体组织有扶养协议的情况下,能否继承要视协议内容而定,如果没有扶养协议,能否继承尚无明确规定,我们倾向于认同《继承法意见》第55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