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还要冷静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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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0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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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4 12:05
冷静期制度是男女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登记产生的规定,是指夫妻登记离婚后,法律会给其一个冷静期以便各方反悔。如果过了冷静期,双方还执意离婚的,那么即可去确认结束婚姻关系。那么因为家暴离婚还要冷静期吗?
网友咨询:
家暴离婚还要冷静期吗?
律师解答:
家暴不需要离婚冷静期,因为存在家暴这种情况的话,那么是属于法定过错,可以诉讼离婚。而且只要是有证据证明确实是存在家暴的情况,人民法院就可以据此认为双方当事人确实感情已经破裂,从而判决离婚。
冷静期制度规定仅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当事人因家庭暴力或其他情况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律师补充:
我国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本条是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简单讲,就是在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规定离婚冷静期可以避免当事人未经深思熟虑草率离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离婚率,也有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