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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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22:18
工地老板拖欠工资的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局投诉,如果没有劳务合同,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表等相关证据证明跟工地存在劳务关。如果跟工地上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的话,除了可以向劳动局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一、工地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没签合同的怎么证明劳务关系?
工地老板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没有合同可以通过以下证据证明劳务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工地发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劳动关系中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随时离职吗?
劳动关系中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随时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绝大多数的农民工跟工地上的老板建立的都是劳务关系,但是在劳务关系中,老板拖欠工资的行为也是违法的,不过,向劳动局投诉或者是通过司法途径索要工资时,都得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