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例被称为“浙江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谈谈公民的哪些权利不容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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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0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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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31 10:35
1. 公民的就业权利不容侵犯。在案例中,郭晶作为女性公民,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却遭遇了招聘过程中的性别歧视。根据法院的判决,企业直接以性别为由拒绝女性应聘者,这种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平等就业权。
2. 公民的平等权利不容侵犯。性别不应成为企业招聘的门槛,每一位公民都有权利在不受到性别歧视的情况下参与就业竞争。此案的胜诉,体现了法律对公民平等权利的保护。
3. 公民的受教育权利不容侵犯。郭晶作为一名烹饪学校的应聘者,她的受教育权利也应得到尊重。学校以“经常要和男厨师一起出差,女生不方便”为由拒绝郭晶,这种做法侵犯了她接受教育的权利。
4. 此案的胜诉对于消除性别歧视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小楠指出,中国在女性就业歧视案件上缺乏判例,此案的胜诉为消除女性就业歧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实践指导。
5. 此案的胜诉有助于提高公民对法律的认识和尊重。郭晶的胜诉将使更多的企业和个人意识到,性别歧视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违法行为,从而促进公民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
...谈谈公民的哪些权利不容侵犯?这起案例的胜诉有何意义?
2. 公民的平等权利不容侵犯。性别不应成为企业招聘的门槛,每一位公民都有权利在不受到性别歧视的情况下参与就业竞争。此案的胜诉,体现了法律对公民平等权利的保护。3. 公民的受教育权利不容侵犯。郭晶作为一名烹饪学校的应聘者,她的受教育权利也应得到尊重。学校以“经常要和男厨师一起出差,女生不...
...谈谈 公民的哪些权利不容侵犯?这起案例的胜诉有何意义?
11月12日,这起“浙江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宣判,法官认为“被告不对原告是否符合其招聘条件进行审查,而直接以原告为女性、其需招录男性为由拒绝原告应聘,其行为侵犯了原告平等就业的权利,对原告实施了就业歧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小楠对郭晶案评论说:“中国在女性就业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