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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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14:31
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一方存在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当然的,如果存在着恶意串通或者是存在着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况之下,都是属于合同无效的。最后的兜底条款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一、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哪些机构有权确认合同无效
确认合同无效的机构具有法定性。合同效力的确认,事关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能否实现,以及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的问题。同时,合同效力的确认,还关系到交易能否正常进行和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重要问题。因而,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应采取慎重态度。因此,法律规定,无效合同的确认归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此项权利。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在确认合同是否是有效的时候,是需要严格的按照我国《民法典》第143条规定,首先就是必须要具备相关的行为能力,其次就是必须是当事人证实,一则表示因此如果是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况的话,那么是属于一种合同无效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