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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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4 07:32
丈夫私自送钱给小三被妻子发现,妻子将小三告上法庭,最终妻子追回了自己的老公给小三的钱财。由于原告和被告他们俩人还是夫妻关系,所以她老公给小三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的将钱转给小三,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小三理应将她从原告丈夫那里获得的钱给退还回去。原告陈女士和她的老公李先生已经结婚三十几年了,在去年的时候,她的老公陈先生认识了小敏,随后陈先生和小敏两人发展成为了情人关系,在去年的12月份,小敏想要在榕江的一个车行购买一辆小车,而陈先生就通过转账转了38500元给小敏作为车的首付。今年5月份,陈女士发现丈夫出轨了,她查询了丈夫的经济往来,发现丈夫一共给他的情人小敏转了6万块钱,所以她就将小敏和丈夫告上了法院,让小敏退回她丈夫给她的6万块钱。
在这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根据当事人的举例以及陈述,依照相关的法律,使得当事人和原告形成了调解,最后陈女士成功的得到了丈夫给小敏的6万多元钱。在婚姻关系还存在的期间,除了夫妻双方制定的实行分别财产制外,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是不分份额地享有着共同的使用权的,所以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的拿出夫妻共有财产给别人,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陈女士就可以追回钱财。
李先生在有了家室的情况下还在外面随便找情人,他的这种行为是违反公共良知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而且他私自的赠予他人钱财的行为,也是属于不当的处分了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他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在陈女士不认可的情况下,他这种赠予给小敏钱财的行为是无效的,而受到赠予的人根据法律也应该返还收到的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