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需要对方同意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11:56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03:17
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决定。不需要征得被害人同意,但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增加取保候审的可能。
采取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03:24
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办理取保候审不需要被害人同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