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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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00:04
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般是刑事拘留以后的三天之内就要提请检察院批捕的,如果有需要的话,公安机关可以将提请批捕的时间最长延长到30天,可是,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时间还有7天,所以,刑事拘留阶段的时间最长是37天。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拘留几天提请批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证据条件、事实条件和前提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这一条件包含下列含义:
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这就要求查明发生的事实必须是构成犯罪的事实,而不能是其他事实,同时犯罪事实的存在已有一定证据加以证明;
二是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如果一个犯罪嫌疑人有数个犯罪行为,只要有证据证明其中一个就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一条件的要求。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逮捕的量刑条件、罪责条件或称之为法律条件。逮捕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应当是适用于性质严重的犯罪分子,因此法律上规定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才适用逮捕,而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适用逮捕。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目前在司法实践中是可以按照公诉,也可以按照自诉案件来处理的犯罪行为,如果由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话,说明是按照公诉案件来处理的,提请批捕的时间跟其他的犯罪行为都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