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额未确定的债权能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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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0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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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3 08:32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债权转让的条件
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的转移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如果债权不存在,则转让行为无效。
2、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移转接受人必须就债权转移有关事项及问题达成书面协议,并签字认可。
3、所转移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移性。
4、债权的转移必须通知债务人,始对其产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债权由原债权人让与第三人后,原债权人脱离与原债的关系,第三人取代而转为债权人。当债权发生转移时,附从于其的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一并转移。
债权债务金额不明确能否转让
就债权标的的不确定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来加以区分,一种是转让时不明确的,一种是自始至终无法明确的。对于自始至终不能明确的债权数额,因为合同必备条件不具备而不能成立,故可以认定这种情形下的债权转让合同应属无效。
债权金额虽未确定,但诉讼时可通过审计、鉴定等方式予以明确,或者债权金额的计算方法是明确的,债权转让合同有效。工程款债权金额虽未确定,但诉讼时可通过审计、鉴定等方式予以明确,或者工程款债权金额的计算方法是明确的,债权转让合同有效。
目前法院并不限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向第三人依法转让。如果在强制执行立案前就已经转让债权的,第三人在执行程序立案时就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执行;如果是在立案后转让,则第三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执行人为其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