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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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14:31
在房屋的底层架空层中,存在着一些特定的区域不能被业主个人分摊,它们主要用于公共用途。首先,机动车库和非机动车库为保证居民的停车需求,其面积属于公共区域,不应分割给个人。其次,公共开放空间,如小区的绿地、活动广场等,是全体业主共享的休闲和活动区域,分配给个人是不合理的。
城市公共通道,如街道和人行道,是为了公共通行而设立的,不属于任何个人所有。沿街的骑楼作为建筑的一部分,其底层通常设有商业设施,这些区域是公共商业空间,不适宜分摊给住户。消防避难层是建筑物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紧急情况下的人们疏散,其所有权归属公共安全,不可分割。
再者,配电房是整栋建筑物电力供应的核心,它的维护和管理需要集中,因此不能分摊给个别业主。公民防护地下室,如防空设施,是保障居民安全的重要设施,同样归属于公共所有。至于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这些是服务于整个建筑群的基础设施,其功能性和必要性不容分割。
公用面积是指住宅楼内为住户出入方便、正常交往及保障生活所设置的公共走廊、楼梯、电梯间、水箱间等所占面积的总和。开发商在出售商品房时计算的建筑面积存在公共面积的分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