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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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10:23
有期徒刑的期限最少是6个月以上有期徒刑的时间,最多是15年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在人民*判刑之前就已经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羁押措施的情况下,羁押的时间可以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羁押1日能折抵刑期1日。一、刑事案件中有期徒刑最少多长时间?
有期徒刑最少为六个月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判处有期徒刑后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综上所述,有期徒刑的时间从6个月到15年不等,跨度非常大,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人民*根据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裁定最终的量刑标准,被*判处有期徒刑之后,若符合法定条件,是可以减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