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辞职报告后公司可以随时叫我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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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9 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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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9 09:41
交辞职报告后公司是可以随时宣布走人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随时宣告辞职决定,但如果是公司强行解除合同的,应当在一个月前宣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一、交辞职报告后公司可以随时叫我走吗?
员工递交了辞职报告,按照合同法双方应提前在一个月通知对方,如果员工递交了辞职报告说明你个人会在一个月后随时可以走人,对企业来说如果有合适的人接替工作,他以随时通知走人,但要经本人同意。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劳动者,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的,则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来支付代通知金,具体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处理,否则可能造成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