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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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2 14:32
于众多的工薪阶层来说,工资收入是生活的主要来源,若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不给该怎么办?应准备哪些证据?
网友咨询:
劳动者索要拖欠的工资应准备哪些证据?
河南铭树律师事务所乔帅律师解答:
劳动者在追索欠薪时,应当保留所有与欠薪有关的证据,并尽可能多地收集证据,以便在追索欠薪的过程中有更多的说服力。同时,劳动者还应当注意保存证据的原件,以便在需要时提交给相关部门或机构。
1、如果在单位上班,管理比较规范的情况下,最好能收集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如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上岗证、工作服、考勤记录、工友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等等;
2、证明自身工资水平及用人单位拖欠薪资的材料,如工资单、工资卡银行流水、工资条、相关聊天记录或电话录音,等等;
3、如果前面两步都难以做到,在老板没有钱支付工资,务必及时与老板结算,请老板出具欠条给自己,欠条上最好写明在哪里做什么事欠多少钱,如果是包工头欠工资,把欠工资的包工头身份证号码写在欠条上。
河南铭树律师事务所乔帅律师解析:
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数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收。
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应该给付工资凭证,严格防止用人单位做假工资单,存折上一部分,现金一部分,以此少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少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也可以显示劳动报酬的透明度。过去习惯用工资条的形式。职工凭借工资条,可以掌握自己的收入状况,如果出现问题,也可以作为凭证,同时在诉讼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推迟30天以上就构成拖欠。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周发放。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乔帅律师简介
乔帅,河南铭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进入律所工作以来掌握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业务实践能力,办理过大量民事、刑事、及非诉案件,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