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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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6:43
商标申请驳回复审的条件是:驳回复审申请人为原申请人、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必须是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中的确切内容、必须将原件及相关材料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必须交纳评审费用等。
一、商标申请驳回复审的条件是什么?
商标申请驳回复审的条件是:
(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四)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信封复印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评审委托书、主体资格证书等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
(五)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正。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驳回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驳回意见,对申请商标予以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二、驳回商标复审所需要的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
3. 企业简介
4. 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5. 企业最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
6. 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
7. 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
8. 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证据和材料
9. 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10. 申请人需要对其提方的证据材料进行逐一分类编号并制作目录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的具体事实做简要说明,并加盖公章。
对于商标申请驳回复审的情况,一般是对于商标在申请的过程中,所提交的材料不正确,或者商标的认定存在错误的,那么商标管理部门需要根据实际的职责来驳回申请,后期当事人可以在相关条件准备完毕后再次提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