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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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6:01
购买房产时,若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交付,通常情况下并不构成违法行为,而是构成了违约行为。经过书面形式的催告后,如果开发商能够在三个月之内的合理期限内完成房屋的交付工作,那么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追索逾期交付期间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损害;但是,若经过书面形式的催告后,开发商仍然无法在三个月之内的合理期限内完成房屋的交付工作,并且未能提供充分的正当理由来解释其延迟交付的原因,那么购房者便可依法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所有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