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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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4:54
法律主观:如果所犯之罪没有达到量刑标准的,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 行政处罚 或者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三十七条
法律客观:《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