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00:0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1 08:04
合同免除自己责任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提供格式条款方为了免除自己的责任,而让对方的责任加重,就是在排出对方权利,这种条款就是无效的,提供格式条款方应以公平的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合同免除自己责任的格式条款就是无效的?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二、合同法规定的法定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法定的免责事由仅限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有: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行为。*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形。如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颁布禁运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形象。一些偶发的事件阻碍合同的履行,如罢工等。不可抗力虽为合同的免责事由,但有关不可抗力的具体事由很难由法律作出具体列举式的规定,因此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不可抗力条款时,具体列举各种不可抗力的事由。
不可抗力发生后对当事人责任的影响,要注意几点:
1、不可抗力并非当然免责,要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决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2、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主张不可抗力一方要履行两个义务:
(1)及时通报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迟延履行、部分履行的事由;
(2)取得有关不可抗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该遵循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为了免除自己的责任,而让另外一方当事人的责任加重来排除对方的权利,这样订立的条款就是无效的。 格式条款在预定前要经过双方协商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