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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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4 13:38
(1)以殴打、*、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取口供的;(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3)刑讯*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等等。一、现行刑法对刑讯*供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殴打、*、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取口供的;
(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
(3)刑讯*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刑讯*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刑讯*供,造成错案的;
(6)刑讯*供3人次以上的;
(7)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8)其他刑讯*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刑讯*供罪与一般刑讯*供罪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情节的轻重不同。根据最高人民*颁发的《关于人民*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关于对刑讯*供的立案标准总体来讲是比较妥当的,可作为刑讯*供行为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参考。即:
①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②致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③造成冤、假、错案的;
④3次以上或3人以上刑讯*供的;
⑤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供的。
实践中,刑讯*供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行为人的动机、目的多是为了急于破案,是因公犯罪,出发点是好的,因此,认定构成刑讯*供罪,应该是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如致人伤残、自杀、死亡、精神失常等。这样既便于在司法工作中掌握界限问题,又符合惩罚少数、教育多数的原则。应是全面综合分析整个案情,结合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作案手段、情节、次数、人数、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等多方面,根据最高人民*的试行规定,来确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
由于刑讯*供罪的量刑幅度与一般故意伤害罪基本一样;如果造成致人重伤、残疾的严重后果,仍按刑法第二百四十七处罚,显然有些过轻,所以法律规定应按故意重伤从重处罚。值得注意的是,本罪中的“伤残”比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中的“严重残疾”范围宽,要适用该条款处罚,必须同时具备“手段特别残忍”和“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两个条件。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也可以适用死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4 13:38
(1)以殴打、*、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取口供的;(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3)刑讯*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等等。一、现行刑法对刑讯*供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殴打、*、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取口供的;
(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
(3)刑讯*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刑讯*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刑讯*供,造成错案的;
(6)刑讯*供3人次以上的;
(7)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8)其他刑讯*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刑讯*供罪与一般刑讯*供罪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情节的轻重不同。根据最高人民*颁发的《关于人民*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关于对刑讯*供的立案标准总体来讲是比较妥当的,可作为刑讯*供行为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参考。即:
①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②致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③造成冤、假、错案的;
④3次以上或3人以上刑讯*供的;
⑤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供的。
实践中,刑讯*供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行为人的动机、目的多是为了急于破案,是因公犯罪,出发点是好的,因此,认定构成刑讯*供罪,应该是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如致人伤残、自杀、死亡、精神失常等。这样既便于在司法工作中掌握界限问题,又符合惩罚少数、教育多数的原则。应是全面综合分析整个案情,结合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作案手段、情节、次数、人数、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等多方面,根据最高人民*的试行规定,来确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
由于刑讯*供罪的量刑幅度与一般故意伤害罪基本一样;如果造成致人重伤、残疾的严重后果,仍按刑法第二百四十七处罚,显然有些过轻,所以法律规定应按故意重伤从重处罚。值得注意的是,本罪中的“伤残”比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中的“严重残疾”范围宽,要适用该条款处罚,必须同时具备“手段特别残忍”和“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两个条件。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也可以适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