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后开庭通知书可以可以请他人代拿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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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8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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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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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仲裁时,一般要求申请人直接领取;按你情况,你在申请仲裁时,最好请即将要为你代领仲裁文书的委托代理人也在场,将你不能前来领取仲裁文书的理由告知仲裁工作人员,并当场办理书面委托手续,委托代理人下次来领取仲裁文书时,将你本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一起出示,就可以办理了。
二、仲裁机构决定立案后,一般会通知你办理相应的案件受理手续。一般情况下有: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授权委托书;仲裁回避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征询调解意见书;开庭通知等。(当然,各地情况会略有不同)
三、仲裁机构立案受理后,调解不是法定的必经程序,一般情况下,仲裁机构会根据当事人的要求、案件具体情况以及仲裁员的办案习惯而定。
四、“如果没有去领通知书”或者办理立案手续,说明该案的仲裁程序尚未启动,作为申请人一方,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实践中,最好按照仲裁机构的要求办理,如果确实有事,可以在交仲裁申请时给仲裁工作人员说清楚;另外,“工作人员说5天后去领通知书”,你可以理解为5天后的一周内也行;如果仲裁机构要求具体时间办理,那么,你就得要按照准确时间去办理,否则,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