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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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05:46
拆迁产权纠纷一方不签字的,可以选择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一般是实施拆迁行为的行政机关和被拆迁的行政相对人之间签订的,所以该纠纷属于行政外部纠纷,可以采取行政诉讼的方式处理。一、拆迁产权纠纷一方不签字怎么办?
遇拆迁纠纷不签字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的后果是拆迁机构不得对为签字的行为人的建筑进行强制拆迁,否则被拆迁户有权向公安机关进行报警,由公安机关对拆迁机构处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进行罚款,以及处罚拆迁机构的负责人或者是直接责任人员十五天以下的行政拘留。
拆迁机构不得实施拆迁行为,同时不签字的行为人也无法取得拆迁赔偿。
迁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共识,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有权选择不签字。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拆迁单位未达成协商,强制拆除的,其行为违法,被拆迁人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二、房屋拆迁补偿流程是什么?
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
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6、裁决拆迁。
7、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三、拆迁协议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属于法律行为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法律平等性
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凡显失公正的协议是可撤销的。
3、合法必须性
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4、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再就是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5、双务有偿性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只要是行政机关决定拆迁房屋的,就必须通过法定的程序得到上一级行政机关的批准,得到批准之后才可以实施拆迁行为,并且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还需要与被拆迁的行政相对人之间达成补偿协议,在补偿协议中需要注明拆迁补偿的费用以及支付期限等。